金融深1度:设定专项债券发行目标释放怎样信号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讯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等方面,对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具体意见。国务院常务会议随后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增加、成本下降,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
如何进一步扩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融资难点何在?中国经济网“金融深1度”栏目邀请到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吕随启和中信建投首席策略分析师张玉龙进行解读。
左起:主持人郭枞枞,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吕随启,中信建投首席策略分析师张玉龙
4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推广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确保今年民营企业发债融资规模、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规模均超过2018年,首次给两类债券发行规模设定目标。
对于这一信号,张玉龙指出通过风险缓释工具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起到了类似债券保护,或是说信用风险保护的作用。“发债和贷款本质上都是债务工具,但是如果企业能够发出债券,就意味着它能够接受公众的监督,公司治理也会到一个新的台阶,应该说对于中小企业的帮助是很大的。我们现在看到发债的企业多数是大企业,小企业如果发债发出来,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各方面都会得到很大的改善。”张玉龙说到。
吕随启认为,给两类债券发行规模设定目标,传达了中央要从根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个问题的信心。“发债规模超过2018年,实际上传达的信息不仅是单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过程当中,拓展了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如果债券市场规模扩的比较大,中小企业融资可选择的空间就大了。美国通过债券市场解决的外部融资是股票市场的三倍,而我们国家这块跟美国比还有差距,我们这边焦点都集中在中小板、创业板,甚至即将出来的科创板上,如果债券市场将来发展好的话,可能比股票市场解决的外援融资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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