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买的多,理赔金一定就多吗?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讯(记者李晨阳)在挑选保险产品时,有消费者通常会发现好几款产品都不错,就想多买几份,并认为出险的时候能多获得几份赔付。其实,有些保险产品多买几份也只能拿到一份理赔金,因为只要是报销型的险种,就不能重复理赔,比如医疗险。一般情况下,商业医疗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该保险是为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也就是说,医疗保险遵循补偿原则,不论被保险人投保了几份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只能报销一次。
不过,给付型保险可以多买几份,并能拿到多份赔付。给付型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由双方事先约定,在保险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标准金额给付的合同。也就是保险合同写的是多少钱就给多少钱。比如重疾险,只要被保险人所患重疾是保单上载明的,而且病情符合赔付标准,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多份重疾险,一旦被确诊为保险合同中列出的某种重大疾病,便可同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旦发生疾病,如果有重疾险作为家庭的经济保障,是最好不过了。
与此同时,还有以被保险人“身故”作为赔付标准的寿险产品,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无论是因为意外还是疾病,保险公司都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买多份可以同时赔付。意外险也有给付型产品,一般是指因遭受意外而导致的身故或者伤残,按其受伤害的严重程度来进行赔付。意外险的赔付必须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伤害才可以获得。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寿险和意外险虽然可以叠加赔付,但这是针对成人的,儿童的产品要注意身故责任有赔偿限额,超出部分不赔。
事实上,目前市面上的很多保险产品在保额上是能够满足大部分人的保障需求,没必要过多重复投保,这样会降低资金的实用性。而且,保险的本质是保障不是理财,对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经济补偿才是最根本的目的。因此,生财君建议广大消费者,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此外,购买保险时要选择正规渠道,避免各种渠道的销售误导,必要时保险消费者可通过查看销售人员是否持有执业证书、所售产品是否为合法保险产品、销售人员所属公司地址是否为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地址等方面,来确保不会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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