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科创板将二次上会主营业务属性改为“其他制造业”
5月21日,上交所网站再度披露艾迪药业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此前,该公司的首发上市申请被暂缓审议,如今将于6月1日再度上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4月19日披露的招股书(上会稿)中,艾迪药业将公司所属行业定位于“医药制造业”,且大篇幅介绍了尚未产生营收的创新药业务,对公司目前贡献营收的3项业务却着墨不多。
新版招股书中,艾迪药业大幅简化创新药信息,并将其主营业务人源蛋白产品所属行业定位于“其他制造业”。
弱化创新药企业属性
目前,艾迪药业营收主要由人源蛋白、药品和HIV诊断设备及试剂组成,但是4月19日披露的招股书中,艾迪药业却表示:“公司是一家以创新性化学药物以及人源蛋白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为核心,品种覆盖抗病毒、抗炎、抗肿瘤等多个领域,集医药研发、生产、营销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从该段描述中,投资者很容易认定艾迪药业是一家创新药企业。自带量采购之后,仿制药式微,创新药企业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以恒瑞医药和中国生物医药为例,两者原本均为国内仿制药巨头,然而近年来恒瑞医药创新药发展更为迅速。2019年,两家上市公司营收相差无几,但恒瑞医药市值超4000亿元,而中国生物医药市值约1500亿港元。
大篇幅描述创新药业务,艾迪药业显然是希望能获得更高的估值。不过,科创板上市委甚至对该公司“医药制造业”的定位都产生质疑。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19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要求艾迪药业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申请文件将主营业务界定为“医药制造业”的依据。
对于上文中公司主营业务的描述,科创板上市委要求其说明书招股书披露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误导。
在5月21日披露的新一版招股书中,艾迪药业不再强调其创新药企属性,将公司主营业务描述改为“公司系一家以人源蛋白产品生产、销售为主的生物制品企业,同时开展部分仿制药业务及经销雅培公司HIV诊断试剂和设备业务,并正在布局开展抗艾滋病、抗炎以及抗肿瘤领域创新药物研发。”即弱化创新药企属性,强调人源蛋白产品的重要性。
同时,公司所属行业中,也没有“医药制造业”相关描述。艾迪药业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主营的人源蛋白产品不属于药品制剂或者原料药,并无完全对应目录分类,公司分别归于“C41其他制造业”及“C4190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不过,艾迪药业也表示,根据发改委相关目录,人源蛋白产品属于生物医药关键装备与原辅料,创新药物研发业务属于“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根据上交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发行人属于第六条规定“生物制品”企业。
对于公司主营业务所在行业是否仍属于“医药制造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5月26日致电艾迪药业,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其回复。
此前,《每日经济新闻》曾发布题为《艾迪药业“左右逢源”:与原料药企比财务 与创新药企比未来》的报道,在新一版招股书中,艾迪药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删除了纯粹创新药物研发企业作为可比公司。
另外,艾迪药业也大幅简化公司创新药物研发品种相关信息,仅列示公司核心品种在研管线图及其简要介绍。其表示:“通过上述安排,能够更加突出公司现有形成收入的业务产品情况。”
监管层质疑核心技术
根据5月21日披露的招股书(上会稿),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艾迪药业人源蛋白营收分别为1.12亿元、2.18亿元、2.60亿元,占公司同期总营收比例分别为82.27%、78.65%和75.19%。
该部分营收主要来源于大客户天普生化。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艾迪药业对天普生化销售金额分别为6900.96万元、1.91亿元、2.18亿元,占公司同期总营收比例分别为50.64%、69.11%和63.09%。而天普生化正是艾迪药业实控人傅和亮原控制企业。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艾迪药业人源蛋白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45%、45.16%和44.09%;而常山药业、东诚药业等5家可比公司同期生物原料药业务毛利率平均数分别为35.63%、37.55%和37.78%。自2018年以来,艾迪药业人源蛋白业务毛利率已显著高于可比同行。
对此,艾迪药业表示,公司构建了以在线吸附技术为核心的人源蛋白生产体系,攻克了环境污染、规模化收集纯化的技术难题,突破了人源蛋白原料收集瓶颈。
而科创板上市委曾表示,天普生化也有进入上游粗品的技术能力和控股子公司,发行人供给天普生化两大粗品售价上升和毛利率较高,双方未来合作关系能否持续?
在发行人竞争优势中,艾迪药业也表示,公司独创蛋白在线吸附工艺,构筑资源技术双重壁垒。然而科创板上市委却认为,公司独创人源蛋白在线吸附技术(“树脂吸附工艺”)是比较传统的被普遍应用于各行业的工艺,要求公司说明这一技术的工艺原理和核心壁垒,树脂或者专用设备是否有独到之处。
在《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中,艾迪药业表示,“在线吸附技术”并非公司专有技术,并在技术风险中强调“竞争对手自行研发突破发行人树脂吸附技术壁垒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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