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
方案提出19条“含金量”十足的举措,围绕经营主体生存发展所需的高频事项,深化跨区域协同合作,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对国内外要素资源的吸引力。
为持续规范市场环境、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方案提出:推进三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规则和流程统一,提升跨区域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和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
同时,为提升跨区域创新协同能力,方案提出,建立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机制,鼓励三地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设产学研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
为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方案提出,梳理推出“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三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探索推动一批高频“一件事”在京津冀地区实现跨域通办、异地可办。
为助力区域协同发展,方案提出,完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机制,推动京津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与河北省学校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同时,推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设京津冀医联体, 深化合作共建和远程医疗,增强卫生服务整体能力。继续扩大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范围,为三地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方案还提出诸多举措,支持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功能疏解项目落地。具体包括:创新用地政策,推动产业项目用地灵活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加快形成具有雄安新区特色的土地供应模式;鼓励企业利用内外两个市场融资,深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跨境人民币贷款等工作;支持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在雄安新区扩大实施范围;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雄安新区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用好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建立全国性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创新联盟,按程序积极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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