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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8:24   来源:人民网   关键词:教育   阅读量:10120   
导读: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最近几天发布《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估指南》《评估指南》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明确了政府履行职责,课程教学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度发展五个方面的评估内容 政府履职方面,包括坚持正确方向,统筹规...

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最近几天发布《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估指南》《评估指南》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明确了政府履行职责,课程教学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度发展五个方面的评估内容

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政府履职方面,包括坚持正确方向,统筹规划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机制五个关键指标旨在推动地方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特殊教育的领导,实施特殊教育,特殊管理,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制,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在课程教学实施中,包括规范课程,优化教学方法,开展多元评价和康复支持四个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实施课程计划,合理调整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促进医教融合,提供辅助支持和康复训练,提高特殊学生教育质量

教师队伍建设包括师德水平提升,师资力量匹配,专业发展助力,待遇保障提升四个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加强师德工作,配备特殊教育教师,提高教师特殊教育专业素质,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学校组织管理方面,包括改善学校管理和创建无障碍环境两个关键指标,旨在引导学校规范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家校社合作教育,进一步推进融合教育,建设无障碍环境,提高特殊教育治理能力。

在学生适宜发展方面,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知识技能水平,社会适应能力三个关键指标旨在促进特长生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掌握未来生活和发展所需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生活和职业技能

《评估指南》明确,各地要建立由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主导,多方参与的评估组织实施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估的具体标准,要层层分类细化评价指标内容和方法,实行县校自评,市级审核,省级综合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要处理好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不同板块质量评价体系之间的衔接和互补原则上每3—5年与中小学质量评估同步实施,实现全覆盖

《评估指南》要求,要将评估结果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监督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指导地方实施特殊教育,弥补特殊教育发展短板,引导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促进特殊儿童最大限度发展,引导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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