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施“双创”校外导师专项人才计划,探索驻校企业家制度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提出大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活力,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福建提出,实施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和素养提升计划,完善高校双创导师到工业企业工作的保障和激励政策,将高校教师指导创新创业,促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的绩效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实施高校校外导师双创专项人才计划,探索实施驻校企业家制度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300门左右创新创业教育省级示范课程,每年遴选不少于200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项目,重点建设20所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学院,依托高校和企业建设5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支持学校,校企,校院共建创新创业实验室,创新创业园,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政府投资发展的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应当提供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供创新创业大学生使用
福建明确,完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设立大赛项目专项发展基金,对获奖团队给予奖励和创业支持,汇聚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资源,促进项目孵化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强对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培训,做好知识产权确认和保护工作对大学生创业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技术交易额的30%给予补贴,支持各地积极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与投融资对接会
福建提出提升企业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注册服务鼓励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人才,场地,资金等优势,为大学生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培育中心,互联网双创平台,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支持行业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需求清单,引导精准创新创业鼓励大中型国有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开展揭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高校毕业生在孵化器创业的房租补贴
福建还提出了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保障政策,加强宣传引导等具体措施,要求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和贴息政策,鼓励银行机构综合考虑创新创业大学生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早期投资和智慧投资,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大学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首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失败大学生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创业风险补贴,商业保险费补贴等方式的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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