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建设森林康养基地不能大拆大建、重复建设
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消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22年,建成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产业布局较为合理的区域性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森林康养基地300处,建立森林康养骨干人才队伍。
意见提到,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化,协调发展。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强化林地用途和森林主导功能管制,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统筹考虑森林生态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康养利用方式和强度,实现生态得保护、康养得发展。要坚持科学开发,集约利用。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设施功能,适当填平补齐,不搞大拆大建,不搞重复建设,不搞脱离实际需要的超标准建设,避免急功近利、盲目发展,实现规模适度、物尽其用。
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培育一批功能显著、设施齐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森林康养基地,构建产品丰富、标准完善、管理有序、融合发展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到2022年,建成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产业布局较为合理的区域性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森林康养基地300处,建立森林康养骨干人才队伍。到2035年,建成覆盖全国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森林康养基地1200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康养专业人才队伍。到2050年,森林康养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森林康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分的森林康养服务。
意见明确了六项主要任务:一是优化森林康养环境。遵循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理念,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林相改造和景观提升,丰富植被的种类、色彩、层次和季相。结合功能布局,有针对性地营造、补植具有康养功能的树种、花卉等植物。着力打造生态优良、林相优美、景致宜人、功效明显的森林康养环境。
二是完善森林康养基础设施。依托已有林间步道、护林防火道和生产性道路建设康养步道和导引系统等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现有房舍和建设用地,建设森林康复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森林氧吧等服务设施,做好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将森林康养公共基础、健康养老等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三是丰富森林康养产品。以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休闲游憩等森林康养服务。积极发展森林浴、森林食疗、药疗等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森林康养服务相结合的产品。推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繁育及利用。加强森林康养食材、中药材种植培育,森林食品、饮品、保健品等研发、加工和销售。依托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优质森林康养品牌。
四是建设森林康养基地。依据林业、健康、卫生、养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标准,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基地建设要选址科学安全、功能分区合理、建设内容完整、特色优势突出。按照“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管理完善、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要求,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价和动态管理制度。
五是繁荣森林康养文化。积极推进森林康养文化体系建设,深入挖掘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森林文化、花卉文化、膳食文化、民俗文化以及乡土文化。鼓励创作森林康养文学、书法、摄影、音乐、影视等文化产品。强化自然教育,提高公众对森林康养功能的全面认识。推广森林康养文化,倡导健康生活理念。
六是提高森林康养服务水平。完善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标准实施和监督管理。引进先进经营理念,探索运用连锁式、托管式、共享式、职业经理制等现代经营管理模式,提升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品质。开展森林康养环境监测,实时发布生态及服务数据。加强安全防护和引导,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安全运营。
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到,要加强组织指导,规范森林康养市场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引导经营主体投资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基金,以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奖补等方式,大力培育森林康养龙头企业,鼓励贫困地区发展森林康养产业。要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和协调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及有关商业金融机构长周期低成本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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